“陈庭长,今天我按您的意思长春股票配资网,专程去看了小宇(化名),这孩子高高兴兴的。我们这次调解工作做对了!”电话里调解员李栋声音的喜悦溢出手机,潮南区人民法院司马浦法庭庭长陈渭泓悬着的心终于落定。
火热的七月,廖杰(化名)的心是火急火燎的。他与妻子林丽(化名)因感情破裂决定离婚,但都想要孩子抚养权,争得如有“世仇”。由于本案属于家事案件,法庭依托与当地司法所、村委会搭建的协作网络,第一时间联系村干部先行对接当事人,同时委托司法所指派调解员协助介入。
“小宇才两岁,还小,一直由我照顾,如果离开我,我怕孩子不习惯!”林丽噙着眼泪,跟李栋诉说着她对孩子的不舍;而廖杰挺直腰板对调解员说:“我自己经营一家五金店,收入稳定,能给孩子更好的生活。”面对两人对孩子抚养权的寸步不让,初次调解陷入瓶颈。
但纠纷化解的脚步并未停滞。主办法官陈渭泓接过解纷“接力棒”,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、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出发,对父母双方情况展开全面审查。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和能力大致相当,无不适宜的情形,且均有强烈的抚养愿望和要求,加上是同村人,住所地距离很近。陈渭泓秉着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,综合考虑幼儿身心健康、教育成长及双方的实际情况等因素,心中有了轮流抚养的初步方案。
真正的转机就在开庭当天。开庭前,陈渭泓没有急着敲响法槌,而是结合双方生活环境和经济条件,替他们想办法:“都说三岁看老、七岁定终身。孩子还小,需要你们陪伴左右。廖杰收入情况好,孩子跟他生活,吃穿住不愁;林丽心思细,照顾孩子肯定细心到位,适合假期多陪伴。要是能分时段抚养,既能发挥各自优势,又能让孩子同时拥有爸妈的陪伴,这不比跟随一方生活好?”一旁的调解员李栋也补充:“你俩又是同村,两家也就几步路,想看孩子也方便。要是一直僵着,搞得孩子像是爹不疼娘不爱的,才是真的委屈!”
法官的悉心引导和调解员的细心劝解,使两人紧绷的情绪渐渐松动。见时机成熟,陈渭泓趁热打铁,提出“学年+假期”轮流抚养子女方案,即小宇上幼儿园前,双方每三个月交替抚养小宇,期间费用各自承担。小宇上幼儿园后,由廖杰负责抚养,自行承担抚养费;林丽可在约定的时间进行探视,并接小宇回其住所居住。同时,逢寒、暑假由廖杰、林丽分别抚养,抚养费由双方自行承担。同时,在调解协议里,法官还细致地载明,若觉得抚养间隔时段较长,双方均可协调探视,让孩子能享受到母爱与父爱的“无缝衔接”。
最终,两人均同意按轮流抚养方案处理,当庭达成和解。此外,廖杰自愿在调解协议签订当天,一次性向林丽支付经济补偿。见此情形,陈渭泓随即拿出《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》,郑重递到廖杰和林丽手里。这份告知书,是法院基于“最有利于未成年人”原则的特别叮嘱,提醒他们无论何时,都要把孩子的健康成长放在第一位,履行好监护人应尽的职责。
这场纠纷的化解,正是潮南法院依托“1+6+N”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,用实际行动诠释对未成年人关爱与守护的缩影。在这一模式下,“庭所共建”搭建起基层联动的稳固桥梁,让调解工作多了份“熟人情”的温度长春股票配资网,为孩子们撑起一片爱的晴空,让他们在成长路上能无畏风雨、一路向阳。
网眼查配资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